武汉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单位治安保卫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