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可以独立或者与他人联合转化科技成果,也可以采取技术入股、产权交换获取科技成果,提高其转化科技成果的能力。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