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三章 居住管理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需要查验居住证时,被查验的流动人口应当予以配合。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要求出示居住证时,流动人口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