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优化服务、合理引导、依法管理、以居住地服务管理为主的原则。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