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航行、停泊和作业第九条已修改船舶应当在核定的航区内航行,并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航行规定。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9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