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第四章 其他项目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对国家下达的农产品定购指标,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农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农民交售的农产品,收购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并及时兑现收购款。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