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八章 退兵处理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县级征兵办公室与部队因退兵发生争议时,由市征兵办公室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省征兵办公室裁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