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以及户籍在本省的公民。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