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四章 产品质量纠纷的解决第二十七条已废止用户、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向产品的销售者、生产者或有关责任者要求修理、更换、退货;对由于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生产者或有关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