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 罚则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用喝彩、强行为坟墓培土等手段敲诈勒索的,由民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每人100元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坏公墓内设施的,责令赔偿,并处赔偿费2倍罚款。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