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殡葬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殡葬管理工作应当贯彻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