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丧事活动和丧葬用品管理第二十条有效禁止生产、销售纸扎祭祀品和纸钱、冥币等迷信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地区生产、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