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公共消防事业进行捐赠。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