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生育保险制度,纳入社会统筹范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加大对妇女生育保障的经费投入,为农村的贫困孕产妇和城镇低保户中的孕产妇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