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教育条例第四条有效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教,健全和完善教育执法监督机制,切实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投入。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