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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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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条
已废止
服务业不得将假冒伪劣商品用于经营性服务。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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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