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草原条例/第四章 草原保护利用第十九条已修改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草原鼠、虫害和毒害草监测与防治工作,草原面积较大的乡(镇)应当建立草原监测点,及时发布鼠、虫害和毒害草预报。禁止在草原上猎取、捕杀、买卖和运输鹰、雕、鹞、猫头鹰、百灵鸟、沙狐、狐狸和鼬科动物等草原鼠虫害天敌以及草原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草原工作站做好草原鼠虫病害与毒害草的动态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发生鼠虫病害时,要组织力量采取措施,及时防治。地方法规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