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麦积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五条已废止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麦积山风景名胜区资源的义务,有对破坏、侵占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保护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有显著成绩或者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