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农业机械化促进办法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及其农业机械科研生产、推广使用、销售维修、服务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