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有效本条例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1994年7月21日武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4年10月12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