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二章 任务与职责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加强对职工、青少年、妇女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