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二章 任务与职责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兵役机关应当做好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部队以及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