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