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免征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行驶证费、登记证费、驾驶证(操作证)费、安全技术检验费,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保障。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