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章 社会化服务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实行有偿原则,服务收费标准按双方签订的作业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格执行。农业机械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收费、罚款和摊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29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