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鼓励推行科学管理方法和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节能降耗和科学管理水平,增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鼓励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责任保险。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