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保护各民族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归侨、侨眷,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同胞在自治县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