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财政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支持金融机构加强资金管理,积极筹集、融通和合理使用资金,发展和完善农村信用合作社,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