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各民族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