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草原条例第一条有效为加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草原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合理利用,改善生态环境,维护草原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和《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