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邮政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三十三条已修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发生重大通信事故或者重大服务阻断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省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