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邮政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三十条已修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报告企业有关经营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提供准确、完备的统计数据和其他相关资料。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