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有关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