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藏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条已废止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自治县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实行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方针,对可以由自治县开发的矿产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自治县鼓励县外、省外、国外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在自治县投资兴办矿山企业,共同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自治县为其提供方便,给予优惠。地方法规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