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自治机关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健全科学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积极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自治机关重视培养、引进各类科技人才,改善科技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条件,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实体,保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研究、推广科技成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