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财政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时,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报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减税或免税。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