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财政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自治机关加强审计监督和会计制度建设,依法加强财政税收管理,加强财政监督,严格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力争财政收支状况逐年改善。自治机关要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支持下,落实国家的财政政策,确保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