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干部队伍建设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机关对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优惠待遇,并对在本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当予以重奖,对其子女就业、住房等方面给予照顾。自治机关根据需要,制定优惠政策,引进、聘用和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