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跨界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利用。在跨县(市)大水面或者重要的渔业水域设置渔政监督管理或者公安派出机构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