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未知(-1)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由处罚机关负责收缴,上缴市财政部门,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专用收据。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