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已废止未取得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擅自从事监理活动的,予以取缔,并处以合同约定监理酬金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