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建设工程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推行监理制度。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一个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全部阶段或者部分阶段的监理,也可以委托几个监理单位分别承担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监理。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