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二章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第十条已废止外埠的监理单位来本市从事监理活动的,应当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境外或者国外的监理单位来本市从事监理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