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设施维护管理第三十二条已废止城市排水设施发生需紧急处理的事故,养护单位不履行养护责任的,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其他养护单位进行抢修维护,其费用由原养护单位承担。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