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五章 辞职、撤职和批准罢免职务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根据省长的提请,决定撤销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的职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