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四章 任职期限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省人民政府厅长、委员会主任,其任职机构名称改变的,由省人民政府重新提请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原任职务自行免除。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