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十七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表决人事任免案,采用无记名方式,以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赞成通过。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