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十三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案前,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被提名任免人员的情况说明。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