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