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二十二条有效民办学校自主聘任教师,应当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得违法解除聘任合同。民办学校教师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和福利,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举办者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